餐饮服务许可证
餐饮服务许可证为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。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,中国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,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。
★需要办理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单位及类型如下:
一、餐馆(又称酒家、酒楼、酒店、饭庄等):指以饭菜(包括中餐、西餐、日餐、韩餐等)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,包括火锅店、烧烤店等。
1、特大型餐馆: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㎡以上(不含3000㎡),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(不含1000座)的餐馆。
2、大型餐馆: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~3000㎡(不含500㎡,含3000㎡),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~1000座(不含250座,含1000座)的餐馆。
3、中型餐馆: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~500㎡(不含150㎡,含500㎡),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~250座(不含75座,含250座)的餐馆。
4、小型餐馆: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㎡以下(含150㎡),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(含75座)以下的餐馆。
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,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。
二、快餐店:指以集中加工配送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。
三、小吃店:指以点心、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。
四、饮品店:指以供应酒类、咖啡、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。
五、食堂:指设于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工地等地点(场所),为供应内部职工、学生等就餐的单位。
以上所述单位均需要申请办理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,如已经取得《卫生许可证》,待卫生许可证到期后重新办理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。